
2026年6月26日,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第202606期“明伦法律论坛”在上海总所顺利举行。上海明伦(苏州)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政鹏律师围绕“刑事辩护基本技能”作主题分享,带来一堂干货满满的实务课。
本次分享中,马政鹏律师并未停留在抽象理论层面,而是将多年办案经验转化为可落地、可复制的方法论,从侦查、审查起诉到审判三个阶段,系统拆解了刑事辩护的核心技能与操作细节。
侦查阶段:规范会见与强制措施双管齐下
马政鹏律师认为,律师会见前应充分准备案情提纲,会见中要善于取得当事人信任、把握节奏、记录关键信息,并作出准确的法律分析。
围绕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,马律师详细梳理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要点、承办单位的沟通策略、案件报捕时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、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环节。
审查起诉阶段:阅卷质证与认罪认罚精准把握
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阅卷成为辩护工作的核心。马政鹏律师提出,律师应反复阅读全部卷宗,梳理人物关系、归纳不利点和有利点,建立完整的证据体系,并据此形成《阅卷笔录》和《辩护意见》。他表示,除了卷宗已有证据,律师还可以根据线索申请检察机关调取证据,或在安全前提下自行补充调取。
针对认罪认罚程序,马政鹏律师提醒与会律师:要客观分析认罪认罚的利害关系,在具结前据理力争;同时必须由当事人自主作出决定,律师不能越俎代庖,也不可推诿甩锅。对于依法可免予起诉的案件,则要树立“追求极致”的办案理念,积极争取不起诉决定。
审判阶段:庭前“四件套”与庭审应变缺一不可
在审判阶段,马政鹏律师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“庭前四件套”工作法,即《阅卷笔录》《辩护词》《发问提纲》《质证提纲》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庭前会见要做好心理辅导,帮助当事人熟悉庭审流程、避开翻供、节外生枝等“雷区”;庭审中则要调整心态、不卑不亢,在发问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各环节做到有的放矢。
本期“明伦法律论坛”不仅是一场内部专业培训,更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加强总分所联动、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的重要举措。马政鹏律师在总结时表示,优秀的刑事辩护人应当“有责任、有担当、正义感强、逻辑性强、勇敢心细、忠诚但独立、法律知识广博、善于沟通和钻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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